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关于《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
板栗育儿-日本托儿所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﹝2019﹞15号),为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,我委组织起草了《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(见附件)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:
一、电子邮箱:rkjtsjtc@nhc.gov.cn。
二、传真:(010)62030790。
三、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,邮编100191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
2020年10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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